程斐然(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 诉星巴克“星礼卡”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 立意简介 队伍成员在使用"星礼卡"(即星巴克的储值卡)的过程中,发现所涉格式条款存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地方:一是退卡时的强制性规定,退卡必须缴付手续费规定,退卡要收取所退卡片余额的2%作为手续费,且最低手续费为20元;二是就争议解决方式规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而纠纷与诉讼相比,消费者对仲裁机构的非司法性质、仲裁规则程序和仲裁一裁终局制度等并不了解。该队认为上述条款客观上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增加了消费者维权难度,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过程中,经营者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星巴克的格式条款明显限制了消费者投诉、起诉的权利。 (点击查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