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玲玲(上海申有律师事务所) 上海地铁短时间内“同站进出”收费纠纷案 立意简介 2022年12月3日11时,队员小罗乘坐上海地铁9号线抵达徐家汇站欲前往某商场。由于该站面积较大、出口较多,加之原告并不熟悉各出口设置,遂就近选择出站闸机刷码。出站后发现正确出口在另一侧,且两侧并不互通。小罗在询问该站工作人员后得知,需要从站外绕行或站内重新进站再出站抵达目的地,但并未告知需要计费,站内亦无相关收费的指示或公告。小罗同站进出后,发现账户自动扣款3元。该队认为“短时间内同站进出计费”的规则由轨道交通运营方单方指定,而上述条款客观上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在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未接受客运服务的情况下,“进站即收起步价3元的格式条款”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