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超(上海闻韬知策律师事务所)
诉海马体拒不交付底片案
立意简介
2021年10月1日,队伍成员小边通过微信“海马体”小程序支付639元下单购买了“多人同框形象照”服务。拍摄完成后,小边选取了一张照片要求精修,并向海马体索取剩余9张拍摄底片却遭到拒绝。该店表示“只能选取一张照片进行精修,不提供任何原始底片。若想要索要精修底片,须每张加140元的费用。”同时该店提到“海马体”小程序中《服务协议》明确说明门店将不提供原始拍摄文件,消费者购买即表示同意该条款,因此“海马体”有权不提供原始拍摄文件。该队认为:底片作为存储在相机之内的数据信息,显然属于“数据资料”。而“海马体”服务协议中的上述条款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关于“数据材料应免费交付消费者”的规定,应属无效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