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实践之路——“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启示与思考研讨会成功举行
“公益法律实践之路——‘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启示与思考”研讨会成功举行
10月24日,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上海市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公益法律实践之路——‘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启示与思考”研讨会成功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上海市松江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上海以恒律师事务所、法家云公司,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苏州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围绕“公益法律实践的回顾与思考”、“公益法律实践的社会意义”、“‘小城杯’的社会反响”和“打造法律人共同体”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第一单元
主题:公益法律实践的回顾与思考。上海市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担任本单元主持人。
(李翔教授主持会议)
(胡卫列厅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发展历程、实践情况,指出自2017年试点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从基本完成迈出步伐到从理论和立法层面深层次推动的转变。在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发展的同时,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也成倍增长,形成了检察机关与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良性互动。新时期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应坚持三个重要理念:一是强调双赢多赢共赢,二是突出诉前程序实现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三是持续跟进充分注重实效。检察公益诉讼是一座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富矿,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希望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共同推动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精细,为中国社会带来更多福祉。
(屠春含主任)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屠春含指出,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立足服务大局,围绕上海超大型城市特点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办理了“进口洋垃圾”“农贸市场及互联网食品安全”等“等”内领域案件,积极开展了城市公共安全等“等”外领域探索,建立了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推进,离不开最高检的坚强领导,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接下来,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金融证券市场秩序等领域的探索,并努力构建高效灵活的办案机制,实现线索渠道多元化、事实调查专业化、职责判定程序化、推动解决实效化。
(寿新宝书记)
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党总支书记寿新宝指出,创设“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初衷在于鼓励学生走进生活、服务他人、提高专业水平和推进社会化办学。大赛从初创时定量拉人、给予案例选题、指派指导老师,扩大至华东六省一市,再推广到全国209支队伍参与,赛事本身及影响力取得长足发展。希望继续通过大赛,推动社会更多参与公益法律实践。
(吴辰主任)
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吴辰认为,“小城杯”作为公益法律实践,通过以私益诉讼来实现公益的价值。创设“小城杯”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的目的,一是通过赛事提前发现法学院的实践性人才;二是在学生的法律人格塑造方面注入正能量,从身边小事突出法律人对公益的同理心、使命感、责任感;三是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的平台。
第二单元
主题:公益法律实践的社会意义。上海市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担任本单元主持人。
(段厚省教授)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厚省认为,从专业性角度来说,在公益法律实践方面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与社会组织还是要有所侧重。经过初期探索后,检察机关应更专注重于办理重大有影响案件,通过办案来参与公益法律实践的创新。社会公益组织应进一步提高本身的专业化水平,承担好日常大部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
(汪行福教授)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汪行福认为,法律不仅仅是抽象条文,还包含着理想的社会图景。通过律师和法学院学生的公益法律实践,可以填补法律空洞、漏洞,推动法律完善,实现法律目标,还可以通过诉讼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形成维护公共利益合力,撬动社会进步的杠杆。
(俞志元教授)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俞志元认为,在公益诉讼线索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掘、利用好社会组织掌握的大量的公益诉讼信息、线索。在公益诉讼落实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鼓励法学院的学生与社会组织合作,为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起诉提供支持,实现共同维护社会公益的目标。
第三单元
主题:“小城杯”的社会反响。上海市松江区司法局副局长陈炳泉担任本单元主持人。